
【領航計畫】
詳情請洽詢全球處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1815,r8945.php?Lang=zh-tw
一、申請對象:
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或學術機構從事研究之學生;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優先。申請及出國期間均應具國立清華大學學籍;應屆畢業者,應檢附「延畢相關證明」始能符合申請資格。
二、獎學金額度:依出國地區、訪問時間核給以下額度,由全球處及推薦單位共同補助。
三、收件時間:111/08/12(五)下午五點前繳交至所辦
四、申請文件:
外語能力檢定成績(申請者於訪問計畫內敘明外語檢定成績者應檢附該檢定成績單或佐證資料;若未提及,則無須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