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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赴國外自費交換計畫(所辦收件截止日:111/2/9前e-mail電子檔、111/2/14前繳交紙本申請資料)

轉知有關2023春赴國外自費交換計畫資訊如下,如欲申請請於111/2/9(三)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e-mail至icms@my.nthu.edu.tw(信件主旨:2023春赴國外自費交換計畫-OOO(姓名))、紙本資料最晚請於111/2/14(一)下午5時前繳交至所辦(逾時不受理),謝謝。

 
一、自費交換計畫說明

1. 參與交換計畫可享有免姊妹校學雜費之優惠。

2. 交換期間為2023春季班一學期。

3. 可交換國家: 請參考 2023春名額

4. 可申請學校請參考附件EXCEL檔,姐妹校相關資訊請參考網頁,每人最多建議選填5所志願。 (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

5. 本計畫無獎學金補助。

 

二、申請資格及限制:

1. 本校在學學生。

2.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5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本次請檢附109下及110上的成績)

3.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20年1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說明(不接受TOEIC或GEPT, 不接受補件)。

4. 選填志願:每人建議志願最多填寫5所姊妹校。

*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換算對照表。(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3644.php)

 

三、申請文件(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勿另加封面,相關資料請用A4紙影印提供。)

1. 2023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如附件)。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3. 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1間學校需填寫間修課計畫,選填5間須填寫5間修課計畫,至多填寫5間,依此類推)

4.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20年1月後之語言能力證明)

5.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6.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7. 導師(大學部)或指導教授(研究所)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8.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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